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進入第四日審訊,控方完成開案陳詞,案件將於周四上午11時再訊。
 
控方於庭上播出多段何俊仁接受訪問的片段,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關注,控方使用何俊仁的言行例子,是否會採用「共謀者原則」,控方表示稍後將指出哪一被告、哪一時段的言行,希望法庭引用共謀者原則處理。控方又在陳詞文件的旁註加入「共謀者原則」,指因為何俊仁認罪,控方認為有足夠基礎推論李卓人及鄒幸彤是否知悉相關言行,而與何俊仁共同行事。

不過代表支聯會的資深大律師林芷瑩關注,簽署承認事實時,控方未提及採用「共謀者原則」,在開案陳詞中亦未有詳細說明。她指本案不是串謀罪,不清楚案中哪些才是獨立證據。
 
法官李運騰引用案例,指共謀者原則亦適用於「共同控罪」,但認為辯方的關注合理,控方未說明使用原則的範圍,是否涵蓋國安法生效前的言行,以及依賴誰的言行、將使用共謀者原則證明甚麼控罪,令辯方難以辯護。李運騰又指法庭一再延遲審訊,控方理應有多於一年時間準備,決定下午暫不開庭,要求控方今日下午4時向法庭及辯方提交書面理據。
  
李運騰關注播放片段需時

控方其後提出先播放同意案情的片段,但李運騰關注控方已提供影片謄本,而國安法不設追溯力,法例生效前的片段只是背景資料,質疑是否有必要播放,認為只需播放由2018年國家修憲確立中共領導地位,至落案起訴當日的片段。
 

控方指李卓人曾指中共不應繼續存在 官質疑表述不準確

控方早前在開案陳詞中提到,李卓人2020年在中聯辦外示威活動中表示,中國共產黨不應該繼續存在。庭上又播放李卓人在示威的發言片段,他表明即使有《國安法》,支聯會都會堅持立場,繼續爭取落實五大綱領,強調專政政權在中國不應該繼續存在。

李卓人觀看片段後站立要求發言,其後與代表律師討論。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亦暫停控方陳詞,指李卓人於片段中指「專政政權不應存在」,與控方陳詞引述的「共產黨不應存在」不符,質疑陳詞是否漏字、不準確。控方遂將陳詞改為「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不應繼續存在」,李運騰後來指引述的論述是否支持到控方說法,有爭論空間,但至少目前解釋得更清楚。

辯方表示李卓人不同意控方使用「領導地位」字眼,法官陳仲衡指開案陳詞不是提出證據,不認為辯方要同意每一字、每一句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