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去年提出引入教師執業證書機制。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在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上表示,目前教師註冊屬終身制,為回應社會對教師專業和操守能否與時並進,當局引入執業證書要求。已註冊教師須在學校任校,同時亦要符合專業進修、無刑事犯罪記錄等條件。
蔡若蓮說,全港有16萬名已註冊教師,但實際只有約7萬人執業,當中原因包括從事其他職業或照顧家庭等,指相關人士並不會獲發執業證書。她又指,執業證書設「重返」機制,讓已註冊但未立即執業者取得證書。
教育局副秘書長劉穎賢指,現時要求教師在3年內完成150小時專業進修,包括在職教師須完成30小時的核心培訓,培訓未達標者亦無法取得執業證書。
另外,選委界別立法會議員范凱傑關注中學文憑試(DSE)國際化的進展。蔡若蓮指,為配合內地「留學中國」及本地「留學香港」政策,政府正與內地研究構建「國際版DSE課程」,讓非本地學生到香港留學或赴內地留學時,可通過此課程的考試成績作入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