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物流局建議修例,將商用車司機提交體格檢驗證明書的年齡門檻,由70歲降低至65歲,同時縮短至「一年一檢」方可續牌,修訂禁止駕駛的疾病及身體傷殘項目,加強視覺要求,同時賦權運輸署長在懷疑駕駛人士體格出現狀況時,可要求他們提交醫療報告,如不遵從可取消或暫時吊銷駕駛執照。局方爭取在今年第一季呈交立法會,並在第二季落實。

交通諮詢委員會聽取政府簡介相關建議,交諮會主席黃仕進指,委員均支持方案,認為可以令司機更關注身體情況,延長年長司機工作年期,同時協助業界持續發展。

被問及相關措施是否已經足夠減低因健康狀況而引起的交通意外,會否考慮增設退休年齡限制,黃仕進就表示,若規定超過某個年齡而不能做某件事,會令措施變得過分極端,強調不完全由年齡判斷司機是否適合駕駛,反問若有專業人士證明相關年長人士適合工作,為何要設立限制。

他又指,先前邀請業界參與體格評估試驗計劃,大部分司機都能通過測試,未能通過測試的人當中,有人只需要更換眼鏡度數,相對較容易更正,相信及早介入改善司機健康問題,能有助他們持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