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9歲商人以5萬元行賄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一名高級講師,要求協助入讀一個學位銜接課程,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入獄半年。裁判官判刑時指案情嚴重,被告行為影響香港法治、公平和聲譽,並頒令充公賄款5萬元。

案情透露,被告報讀理大專業進修學院一個自資學士學位課程,但在2024年兩次英語面試均未能通過考核。他在2024年11月趁一名有份主持面試的高級講師下班,將5萬元現金塞入對方外套口袋,請求接納入學申請。這名講師拒絕接受款項並指賄賂違法,被告其後跑離現場,講師立即向上司報告並向廉署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