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佩戴安全帶的新規例持續引起爭議。前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表示,根據她對《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條文的理解,似乎只有在新規例生效後首次登記的巴士,才必須戴安全帶,質疑條文與政府說法有出入。

江玉歡在本台節目指,昨日有向她市民查詢,是否乘搭所有巴士都必須佩戴安全帶,於是她翻查規例,發現第8D條有關「乘客須配用安全帶」的條文,列明是「第8AB條適用的巴士」,即本月25日新規例生效當日或之後首次登記的巴士。

她又質疑,條文與政府新聞公告所指,「不論車輛是否新登記,司機和座位乘客均須佩戴」的說法不一置。她促請政府解釋清楚,強調法律理應凌架政府新聞公告,形容公告可能是「出於愛心、很審慎」,希望市民乘車更安全。

鄧炳強:新例初期 以勸喻警告為主

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工聯會議員鄧家彪關注,因應社會反應,警方執法時會否有特別安排,或會否待運輸署和巴士公司做好安全帶設計後才執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現階段警方會以勸喻及警告形式為主,配合運輸署及其他部門的宣傳教育工作。

鄧炳強強調,法例的初心是為了保障乘客安全,所以在巴士上配置及勸喻乘客佩載安全帶是必需,但明白新規定有過渡適應期,必須做好宣傳,強調處事會法、理、情兼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