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佩戴安全帶新規例生效6日,政府表示,由於相關法律條文在技術上有不足之處,因此會刪除條文,並在完善和徵詢立法會後再推出。

有份審議安全帶規例的法案委員會委員、民建聯陳恒鑌表示,審議條例時很認真,但焦點落在規管的士的條例上,因此未有留意安全帶相關條文出現問題。他又說,理解法律條文有技術問題,所以要刪除;在刊憲刪除條文,並提交立法會省覽前,政府都不會執法,即是市民不扣安全帶都不會犯法。他希望政府汲取經驗,令市民扣安全帶時更方便。

林筱魯:當日未舉行公聽會有偏差

時任委員會成員林筱魯認為,當日審議時,未有舉行公聽會的決定有偏差。指是否召開公聽會是建基於政府事前諮詢是否足夠,而政府當日提交政策時,令委員信納不用舉行公聽會。他又指,如果政府再推政策,必定要再做公眾諮詢,因為諮詢及解說是政府的工作;而立法會只能協助,不能取代政府的角色。

多名議員都表明歡迎和支持政府做法。經民聯梁美芬表示,立法者的本意是促進社會福祉,若法例實施後衍生不足之處,會令市民受擾,認為政府做法能從善如流、回應民意。

實政圓桌莊豪鋒則指,欣賞政府及時處理問題,讓社會有更多討論;又指他會持續關注法例執行上有好多困難,建議改用兩點式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