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營醫療收費改革由元旦起實施,藥物收費由以往每種藥物15元、以16星期為收費單位,改為每4星期收20元。醫管局總藥劑師崔俊明表示,收費看似增加,但原則是希望「能者多付」,收入會用作引入較昂貴的藥物,包括癌症藥物,讓病人有更多選擇,即使病人在加價後有困難,亦可申請資助,局方亦提供每年1萬元收費「封頂」的安全網。

崔俊明在社交平台指,在收費改革後,留意到有病人主動告訴醫生和藥劑師不需要給太多藥物,是好現象,否則可能會浪費藥物,或令病人有可能混淆新及過期藥物,影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