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一項主動調查發現,於2020至2025年,醫委會以研訊方式完成處理共263宗投訴個案,當中逾75%個案在五年內完成,但有11宗個案,需時10至15年才完成處理。截至去年12月,醫委會有895宗未完成處理的投訴個案,其中84%只接獲兩年以下,但有個案在接獲七年後,仍處於偵委會初步考慮階段。數據反映處理進度過於緩慢,持續長期積壓個案,迫切需要檢討及徹底改善處理流程。 

申訴專員陳積志表示,主動調查醫委會及轄下秘書處處理投訴的機制及程序,發現現醫委會調查及紀律研訊過程過長,與公眾期望相距甚遠,對投訴者及被投訴者,構成嚴重影響及不公,若個案涉及嚴重專業行為失當,可能對病人安全構成風險,因此秘書處應更着力協助醫委會,在個案管理上權衡輕重,有效履行醫委會的獨立準司法職能及權力。

 

公署:未有效監察個案進度 倡設投訴處理指標
 
公署指,醫委會處理投訴的監察機制在管理及運作上,有不少系統性問題及不足。調查發現,醫委會於去年1月前,只依靠秘書處個別職員自行及自發監察個案進度,由一名職員負責處理全部轉呈研訊小組進行紀律研訊的個案,無設定涉事各方的回覆時限。公署指,有四宗個案因不明原因遭擱置超過3至7年,秘書處去年已落實一系列具體改善措施,確保個案獲適時跟進,當局應促請醫委會切實加強監察個案進度。

公署又認為,秘書處於醫委會擔任秘書及行政支援角色,聽命於醫委會,而醫委會獲法例賦權,在處理投訴上必然擔當最重要角色,不應讓市民感覺兩者權責不清,政府對醫療業界亦有整體監管角色,應明確確立醫委會權責。

公署促請,秘書處考慮訂定並公布處理投訴主要階段的時間指標,要求秘書處如實匯報個案處理進度及積壓情況,精簡研訊程序,並盡快處理長期積壓的個案。公署又建議賦權醫委會,暫停對病人安全構成風險的醫生註冊,直至完成研訊,並加強對秘書處職員的管理及績效監管。

 

醫委會:持續檢視現有機制  總體投訴個案處理速度大幅提升

醫委會回應指,會詳細申訴專員公署研究報告的各項提議,作出合適跟進,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醫委會表示,一直依法循規審慎處理投訴個案,包括給予投訴人及被投訴醫生合理的答覆時間、獲取專家意見及其他必要資料、安排後續研訊等,但無可避免令個別個案處理時間有所延長。會方亦持續檢視現有機制及推行多項改善措施,加快個案處理已取得一定成效,總體個案處理速度大幅提升,需進行紀律研訊的個案處理時間,及正等待進行研訊的個案大幅減少,同時增加業外成員參與,並優先加快處理積存的長期個案等。

醫委會又指,任何針對醫委會法定職權的改進措施,必須合乎《醫生註冊條例》及附例所設定法定框架下的法定程序。至於有否需要修例,屬政府及立法會的權限,如日後有任何修訂,會方將全力配合落實。

醫衞局歡迎報告 目標上半年提交修例草案

醫務衞生局歡迎報告,並感謝公署就強化醫委會作為醫療專業法定規管機構提出一系列中肯而有用的觀察及意見。醫衞局會參考公署意見及報告內容,制訂《醫生註冊條例》的詳細修訂方案,務求令醫委會及其秘書處,在專業自主的原則下,能更有效履行維持醫生專業操守、持續提升醫療專業水平的職責。局方稍後會向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介紹建議方向和完善《條例》方案,目標在今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修訂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