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署表示,已收到359宗大埔宏福苑火災相關法援申請,其中逾六成涉及物業保險索償,另有近20宗涉及人身傷亡索償,部份申請亦涉及遺產承辦。署方目標在收到申請後三個月內完成處理,最快3月中批出申請。
法援署署長陳澤銘同傳媒茶聚時表示,署方就宏福苑火災工作成立的特別專責組,已於7個過渡性房屋設立櫃位,並設立服務專線,解答災民的疑難。署方亦簡化申請表格,災民毋須遞交過多財務和案情文件;亦會豁免計算宏福苑居民於災後接收的捐款和援助金。
負責申請及審查的法援署副署長姜美全表示,宏福苑物業價值及火險等亦不會計算在內,署方會協助災民處理財務文件,毋須他們奔波。他又說,大部分災民不知道該向誰人索償,亦有申請者期望等待獨立委員會發布調查報告後,才決定索償對象,獲委派處理個案的律師會協助解答災民。
法援署考慮以一宗測試案例上庭 毋須每宗案件都審訊
姜美全表示,處理火災相關案件的律師數目足夠,不會影響其他法援案件的人手,署方計劃委派一名律師集中處理數宗同類案件,並選擇一宗具代表性的測試案例上庭審訊,一次過釐清索償對象須負的責任,毋須每宗案件都上庭。
法援署署長陳澤銘亦解釋,參考英美等國家的集體法律訴訟制度,即由一人代表團體提起訴訟,若然勝訴,一般其他同類案件都毋須再上庭,因有責任一方可能會選擇庭外和解。
申請者有否向政府索償 陳澤銘:被告方是誰非署方主要考慮
至於有沒有申請者向政府部門索償,陳澤銘表示,目前仍未知應向甚麼部門索償,討論有關問題言之尚早。陳澤銘再被問到若然有申請者提出向政府索償,署方會如何給予法律意見時重申,法援署在審批法援申請時,會考慮申請人的財政情況及案情理據,並評估訴訟是否合理,被告方是誰並非署方的主要考慮,指以往亦有不少針對政府的法援申請。
法援署又指,就火災成立的特別專責組有15至20人,涵蓋高級法援律師及決策部門等職級人員。
法援署提醒市民勿相信包攬訴訟服務
本港近日出現車輛「碰瓷黨」,有「碰瓷黨」透過律師索償;以往亦有律師在急症室非法兜攬生意。法援署提醒市民,不要相信包攬或兜攬訴訟服務,建議市民直接向法援署申請,由署方代為選擇律師,若見到包攬訴訟行為,就要報警。
署方與傳媒茶聚時澄清,本港所有律師都可登記成為法援律師名冊成員,但不代表所有律師均表現良好。署方舉例指,有法援律師忘記上庭及出票、甚至告錯人,或案件遲遲未有進度,嚴重個案會被署方除名,曾有整間律師樓被暫停負責法援個案。
另外,法援署提及坊間質疑有人濫用法援制度,透過司法覆核挑戰政府。署方指,司法覆核案件佔比非常低,現時亦有機制處理重複申請個案。署長陳澤銘被問到會否收緊司法覆核的標準時強調,署方會跟法例及準則辦事。他又說,會檢視法援署內部工作效率、透明度,並研究應用人工智能提升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