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瓜灣益豐大廈去年7月大停電事故,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向涉及的物業管理公司「港深智能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作出紀律制裁命令,包括對港深作出書面譴責,以及罰款25萬元。今次是自物管業發牌制度於2023年8月全面實施以來,首宗涉及持牌物管公司因專業失當或疏忽行為而被裁定違紀的個案。

委員會表示,港深的處理緊急事故機制有欠妥善,不符合市民對專業物管服務期望的標準,更嚴重削弱公眾對物管行業的信心。事故發生後,港深亦未有設立與支援部門、機構及客戶等之間的有效溝通機制,違反監管局發出的《處理緊急事故》操守守則要求,屬嚴重違紀行為。

紀律會聆訊小組去年11月27日進行聆訊,詳細考慮個案的所有相關資料,包括政府部門人員、區議員、益豐大廈內護老中心負責人及港深僱員等的證供、港深的陳述,以及相關法律原則後,一致裁定港深在專業方面有失當或疏忽行為,干犯《物業管理服務條例》下的違紀行為。紀律會聆訊小組亦命令港深,支付監管局作為提案人的訟費;港深已全數支付有關罰款及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