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進一步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將提高有關大型維修工程及大額採購會議的出席及投票門檻,例如在大型維修工程引入「出席及親自投票門檻分級制」,金額愈高的項目,業主出席及親自投票的門檻也要相應提高;又建議改革「授權票」制度,按屋苑的單位數量,為持有「授權票」設上限,並要公開張貼已委任代表投「授權票」的業主單位名單。當局又計劃要求法團向工程顧問及承辦商提供指定申報表格,以披露雙方的利益關係,並向全體業主公開。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大埔宏福苑大火提高了社會對大廈管理的關注,政府會果斷地深化制度改革,以協助業主提高大廈管理質素;而修例是根據火災的「調查及規管工作組」所提出的建議,擬定出五大方向,包括大型維修工程及大額採購的決定、委任代表文書、利益申報、會議程序,及主管當局權力。

對於有意見提出屋苑應設立「強制維修儲備基金」,提前為未來的維修作好資金準備,局方認為會增加業主的經濟支出,將聯同相關決策局及部門研究和諮詢公眾,之後再作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