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法庭判處監禁20年;同案8名被告判囚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行政長官李家超回應判刑,指黎智英罪行滔天,惡貫滿盈,被重判入獄20年彰顯法治,伸張正義,大快人心。
李家超批評,黎智英長期利用《蘋果日報》荼毒市民、煽動仇恨、歪曲事實、蓄意製造社會對立、美化暴力,公然乞求外部勢力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犧牲人民福祉,賣國禍港,損害國家和香港特區利益,罪證纍纍,罪有應得,證實了黎智英的反中亂港主腦角色,行為齷齪無恥。
李家超指出,今次是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第一宗獲判罪成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重要里程碑,指港區國安法彰顯了「定海神針」的作用,告誡危害國家安全的歹毒之徒難逃法網,必被依法嚴懲。特區會繼續堅定不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李家超又指,法庭的重判彰顯了法治和公義,然而香港社會已承受沉重代價,在黎智英和《蘋果日報》荼毒下,部分市民,尤其是青年人,被誤導違反法律,變得激進暴戾,截至去年底有超過2400人因「黑暴」期間所犯的罪行承擔法律後果,可見黎智英團夥及《蘋果日報》惡貫滿盈。
政府:依法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
政府發言人表示,會依法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保安局局長早前已根據港區國安法,凍結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公司的罪行相關財產。政府將啓動程序,按《公司條例》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
發言人又指,多個美西方國家、境外反華媒體、組織及政客,不斷抹黑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為包庇他們的代理人不斷誣衊香港,更在審訊期間虛構黎智英的健康問題,這些圖謀都在法庭公開聆訊中不攻自破。發言人強調,法庭確認懲教署有為黎智英提供足夠的醫療服務;至於有關黎智英與其他在囚人士中止交往的安排,一直是按黎智英本人的意願,考慮了所有相關因素後由懲教署依法作出。黎智英的在囚權利,包括探訪、通訊、福利和宗教服務、戶外活動安排等,並不會因其個人身份或與其他在囚人士中止交往而被剝奪。
陳茂波歡迎判刑 指保障國安是保障營商投資者利益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歡迎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就黎智英案的判刑,指是香港司法制度下依法公正審判的結果,任何危害國家安全、損害香港安全穩定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正制裁。
陳茂波在社交平台發文,指依法保障國家安全,就是保障廣大市民在安全、穩定的環境下生活的權利和自由,同時也是保障海內外營商者和投資者的利益。隨着港區《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相繼實施,香港社會恢復安寧,法治更趨穩固,國際資金持續流入、海內外企業和人才加速匯聚本港,各界對本港營商環境的信心持續提升,香港在多項國際排名都取得佳績。整個社會正集中精力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
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判決彰顯法律正義
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發表聲明,指黎智英和案中各被告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罪行嚴重,法庭的定罪判決和對各被告作出判決彰顯了法律的正義,展現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是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實施港區國安法、彰顯法治的重要體現,對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意義重大,充分體現「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