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法庭判處監禁20年;同案8名被告判囚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

大律師公會指,法庭在裁決或量刑上,已貫徹運用普通法原則詮釋《國安法》,有信心香港法院會一如既往獨立地、政治中立地、及不受外來任何影響或干預地運作;香港的司法制度設有原訟法庭、上訴庭及終審法院,所有訴訟人都有權提出上訴。

公會又指,國家安全的法例是香港刑事法中重要的一部份,而國安作為香港《一國兩制》的一部分,對香港在制度下的獨特法理發展,對香港及法院而言是重要的。

律師會呼籲各界,充分了解及細閱裁決理由書和判刑理由書,並重申對香港司法制度和司法機構的獨立性,以及法官的誠信和專業,抱有毋庸置疑的信任和信心。

律師會表示,純粹從法律層面回應社會的關注,指被告保留全面的上訴權利,可透過既定上訴機制,就法律、程序或證據方面提出挑戰;任何一方如果希望上訴,都可於法定時限內,提交上訴通知書或申請上訴許可,確保上訴法院能按法律框架,審視和處理任何指稱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