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判囚20年,案中8名被告分別判囚6年3個月至10年。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下午會見傳媒,指法庭裁定黎智英所犯罪行,屬於罪行重大,法庭判決彰顯法律正義,維護香港核心價值,強調與新聞自由無關。
鄧炳強指,雖然黎智英和其團伙已受到法律懲罰 ,但本港仍面對國安風險,包括外部敵對勢力,藉著本案作抹黑,並對中央及特區政官員實施制裁,仍有潛逃海外的「反中聯港分子」,在外部勢力的包庇下,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動。特區政府必須嚴正反駁,繼續做好國安宣傳教育工作,提升市民神思明辨能力,加強守法意識。
即時充公黎智英與罪行相關得益
鄧炳強又說,早前已根據國安法,凍結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公司的罪行相關財產。由於法庭已經判刑,政府會即時向法庭申請充公令,沒收黎智英與罪行相關犯罪得益。政府亦將啓動程序,按《公司條例》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從公司登記冊中剔除。
鄧炳強:黎智英國籍身份是中國人 依本地法律服刑
對於黎智英擁有英國護照,被問及若英國引用移交協定安排黎智英赴英服刑,特區政府會否配合。鄧炳強未有正面回應,指根據香港法例,黎智英的國籍身份是中國人,依本地法律服刑,非常符合邏輯。
英國外相顧綺慧下午發聲明,質疑審訴有政治動機,呼籲釋放黎智英。鄧炳強否認=審訊屬政治檢控及打壓新聞自由,重申法庭判刑清楚指示不涉政治考慮,黎智英利用媒體平台發布虛假訊息,煽動仇恨及暴力,超出新聞專業範疇。
至於黎智英及同案八名被告,會否獲得獄中行為良好減刑。鄧炳強指,將依現行懲教署規定,由有關部門按情況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