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駐港公署去信《華爾街日報》,駁斥報章涉黎智英案的社論內容,批評是罔顧事實,充斥偏見,嚴重誤導公眾。信中指,黎智英是罪有應得,被判20年是大快人心。法律面前,任何身份都不是擋箭牌,任何罪犯都難逃法律制裁。案件庭審全程公開透明,程序無可指責,量刑於法有據,罰當其罪,完全是正義的伸張,質疑何來不公。

公署表示,《華爾街日報》對「一國兩制」存在嚴重誤解,強調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任何試圖脫離「一國」的行為都是衝撞國家安全底線的犯罪行為,必須承擔相應罪責。發言人又指,香港終結的是被反中亂港分子搞得暴力橫行、烏煙瘴氣的舊時代,開啟的是由治及興、積極打造經濟發展「千里馬」的新時代。

信中又指,兩年前《華爾街日報》搬離香港不合時宜,遠隔山海者只能憑空杜撰、被自己的謊言蒙蔽,罔顧事實者只能閉門造車、寫不出真知灼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