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法案,32名議員一致投下贊成票。
法案建議,國安委委員包括澳門特區5個施政範疇的司長在內,另外博監局局長、教青局局長及文化局局長等均納入成為委員。法案並提出同時修改司法組織綱要法,規定律師參與涉及國安案件訴訟時須獲特別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