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將至,食物安全中心提醒市民,由內地或海外返港時,切勿非法攜帶生肉、家禽和蛋類等受規管食物入境香港。食安中心指,市民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進入香港,除了會被檢控外,亦需留意食物在旅途中可能因不適當貯存而滋生致病細菌,增加食物安全和個人健康的風險。食安中心人員會在假期前夕和期間,到各口岸派發單張,提醒入境旅客和市民遵守有關規定。
根據規例,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無論是自用與否,必須附有由來源地當局簽發的衞生證明書或食環署的書面准許;從內地到港的受規管食物,進口人士須隨貨提供內地海關部門簽發的衞生證明書。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