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2020年疫情期間,曾使用緊急警示系統向全港市民發訊息,提醒伊利沙伯醫院轉為專門接收新冠病人的定點醫院,在引起爭議後,至今接近6年無再用過。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本台專訪,透露緊急警示系統已完成升級工程,除了可發出全港警示外,亦可分區或聯區發出警示。「譬如在灣仔和中西區中間有事故發生,系統就能通知兩區居民,保持機動性。」
系統發訊息所需時間亦大幅縮短。「以往由政府部門想發警示,到成功發出,需約1小時。在改善流程及系統機件後,現時約15分鐘就出到,希望透過新安排,更有效將緊急情況通報給香港市民知。」
遇火災可發警示? 鄧炳強指視乎情況
警示系統斥資1.5億元設立,去年大埔宏福苑大火無用到,政府事後解釋火災是地區性事故。更新系統後,再遇到同類事故,是否會發出警示呢?鄧炳強指,發出警示的標準無變,要視乎火勢及影響有幾大。「如果有需要會毫不猶疑使用。但緊急警示系統,緊急的意思是不能隨便用,在緊急情況下才會使用。系統亦是一個警報及警號,並非普通提供資訊。當警報響起時,會發出持續10秒的警報聲響,難免會影響市民日常生活和工作。」
資訊業界:警示可按事故分級 應善用系統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表示,分區發警示原理是經特定基站發出訊息,只有在基站指定範圍內的市民才會收到。不算是新技術。他又指,技術上可以做到按事故嚴重程度,調整警示響閙聲效及發出模式。「不同級數的事故,緊急警示系統可以作出不同通知,例如大聲警示聲響,或只是震機的推播通知」
方保僑認為要善用系統,加快資訊傳播。「事故發生時,如果只靠新聞通知市民,傳播速度好慢。但善用警示系統,在火災期間,即使市民正在睡覺,都聼到警示聲效,能把握逃生的黃金時間。」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吳傑莊建議,再警示系統的分區,拆細至與區議會的400幾區相同,發出警示更有針對性,舉例火災,停水停電,都可以針對特定幾條街範圍發出警示。
記者:鄭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