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違反港區國安法,早前被法庭重判監禁20年。內地被控危害國安的案件,如劉曉波被判囚11年,709大抓捕事件中律師被判囚最高8年等,黎智英判刑更重。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本台專訪,回應港區國安法是否比國家法例更嚴厲時表示,兩地司法情況不同,不能比較。「每單案件情況不同,每個司法管轄區情況並不一樣。法庭講得好清楚,黎智英是重大罪行,最少判刑10年。黎智英煽動作出的行為,包括到處縱火,用磚頭擲死人,用火燒活人,是非常嚴重的事故。總體20年的判刑,反映案件的嚴重性。」
黎智英被視為2019社會事件中主腦,案件審結,是否打完大佬呢。鄧炳強指,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是不會停止,形容香港長時間面對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要繼續有所戒備及防範,必須嚴正執法。
本港與泰國不存在引渡協議,但早前兩地警方合作,將潛逃泰國30多年的謀殺案疑犯遞解返港。目前有不少被指危害國安人士被通緝,警方可用相同方法作拘捕?鄧炳強指,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罪行的逃犯,同樣可透過互換條例,或警務合作採取聯合行動。
早年支持就侮辱公職人員罪立法 現時指社會穩已有保障
有立法會議員重提就侮辱公職人員罪行立法。鄧炳強多年前表示支持,而家立場轉變了。「自從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社會對執法人員的支持越來越大。2021年擊警相關罪行有約370宗,去年已經下降至約200宗,情況已經大為改善。」
他認為現行法例已經足夠保障前綫執法人員,包括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警隊條例下的襲警罪,及阻礙公職人員罪等,已經能大致處理問題。鄧炳強又指,警方已經透過增加裝備,包括隨身攝錄機等,阻嚇侮辱行為;公務員事務局去年已表明不會就侮辱公職人員罪立法。
記者:鄭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