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大埔宏福苑大維修的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從屋宇署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中移除。屋宇署回覆查詢表示,於本月3日接獲宏業通知,表示公司由1月31日起,不再繼續擔任註册一般建築承建商,署方依例將宏業從名冊中移除。屋宇署強調,有關做法不會免除宏業及相關人士的任何法律責任 ,包括在 《建築物條例》下,有可能負上的刑事及其他民事責任。

屋宇署在大埔火災後,已勒令宏業負責的28個項目即時停工。屋宇署表示,上月5日及16日分別接獲通知,宏業最後一名獲授權簽署人及技術董事已辭任,代表宏業不能被委任進行工程,但並不構成自動從名冊中移除,直至上周四署方收到宏業通知,才將宏業除名。署方早前已聯絡相關工程的認可人士或業主立案法團,通知需另行委任新的註冊承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