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收購大埔宏福苑7幢受影響樓宇所有單位的業權。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火災後已聘請專家在七幢受災的大廈拿取樣本化驗,認為受災樓宇很難合理地,或者以一個合乎成本效益的方法進行復修,以確保能符合《建築物條例》或相關法例的要求,相信7幢樓宇有逾1000個單位,在業權分散的情況下,需要政府的介入;亦相信長遠7幢受災樓宇需要拆卸。
何永賢形容,部份樓宇的受災情況很嚴重,包括主力牆燒至石屎剝落,剩下的鋼筋、樓面板、樑柱均彎曲變形;加上七幢大廈受火災的高溫影響下,救火時又受灑水冷卻,這些熱脹冷縮的情況,也令到石屎結構出現很多微細的裂痕,將影響樓宇的長遠維修保養、結構安全;亦會增加滲水風險。她指,雖然樓宇暫時沒有即時倒塌的危險,但政府也要增加很多支撐作鞏固,長遠不適宜居住。
9%只接受原址重建 黃偉綸:需時太長不考慮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指,購買所有7座所有業權後,傾向拆卸7座物業,不會再作住宅發展,原址初步計劃興建公園或社區設施;但預計收購業權再加清拆起碼要5年,會容後再決定。原址重建方面,政府收集問卷中有9%、即183戶表示只會接受原址重建;有22%、即431戶希望原址重建,同時會考慮政府其他選項。
黃偉綸指,沒有一項方案可滿足所有居民,又指原址重建要花相當長的時間,至少需要10年,而如果居民在另一個地方居住10年,有機會已經習慣在該處生活。政府考慮後最終決定不提供這個選項予居民。
房屋局統籌了跨部門的「解說專隊」,超過100名人員3月初將會直接聯繫業主講解方案。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將於星期一安排特別會議討論。
政府收購業權不包括宏志閣
未受火災波及的宏志閣,不包括在今次收購業權方案內。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由於宏志閣仍可供居住,政府必須尊重私有產權,除非宏志閣業主能夠達成高度共識,至少要有一半業主希望政府的方案涵蓋宏志閣,否則政府難以在現階段作進一步介入。
黃偉綸指,宏志閣仍有一些必要的維修和管理安排需要處理,包括要修復消防相關的供水系統、重新安裝因搜救行動而被爆破的大門、升降機等;亦要回復物業管理服務,適當地處理相關的地契和大廈工契,「緊急支援和募捐工作組」正積極研究有關事宜。他說,若政府只能收回零星的宏志閣單位,一些牽涉地契、大廈工契、公用空間等問題仍不會獲得妥善解決,但重申如果宏志閣業主能夠達成高度共識,政府樂意進一步探討收購的可能性。
黃偉綸說,要充分考慮宏志閣業主達成共識的門檻,指出現行法例並沒賦權政府強制收購宏志閣所有業權,認為至少要有一半業主達成共識才可探討收購的可能性,解說專隊會了解宏志閣業主意願,當局未有定下具體限期。如果收購,政府將額外多花9億元。
至於宏志閣居民何時可遷回單位,黃偉綸指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領導的工作組,即將會公布決定。
有宏志閣居民選擇留在原址居住
有宏志閣居民表示,若政府最終不收購他們的業權,而又容許居民返回單位,會選擇留在原址居住,指母親是最早一批遷入屋苑的居民,自己在屋苑內成長,結識了不少街坊,一家幾代人都對屋苑具有特殊感情。不過她理解亦有部分居民不想返回單位,認為難以凝聚共識。
她同時關注屋苑大維修工程會否繼續、日後管理費會否調高,以及會否有公園及停車場等配套設施,希望政府對後續安排有更詳細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