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8幢樓宇中,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居民至今仍未能返回單位居住。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接手屋苑管理事務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將於短期內到宏志閣作現場實地檢查,確保公用設施運作正常,預計最快要3至4個月,才能讓居民返回單位。

麥美娟接受一個電台專訪時表示,火災後宏志閣不少單位及公用設施受損,包括水管及燃氣喉管,未來有可能需要重鋪,並維修公用設施,而大廈現有的保安、消防設施及電梯合約已經約滿。

麥美娟又指,大廈《公契》原本的權責劃分是以8座大廈為基礎,火災後《公契》以至地契都需要修訂,重新釐定宏志閣住戶的管理責任及業權攤分,正與律政司及合安研究如何處理。而如果宏志閣長遠成為單獨樓宇,將需要成立業主組織或法團,自行承擔管理及維修責任。當完成其餘樓宇的善後工作,宏志閣能夠自行承擔管理責任,合安就會向土地審裁處申請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