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收購宏福苑7幢樓宇的業權,涉及68億元,其中40億元由公帑補貼。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接受報章訪問時指,政府動用的40億元屬於一次性開支,已經納入財政預算案,一併處理,又指政府一年的財政總開支約8000億元,而今次動用40億元,按政府現時的財政能力,金額完全能夠負擔,基本上不會影響盈餘或赤字。黃偉綸預計,預算案會在4月底通過,期望5月至6月,政府與宏福苑業主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第3季內向業主提供資金。

至於宏福苑業主會否將「樓換樓券」轉賣,房屋局長何永賢指,「樓換樓券」是歸業主本人擁有,政府與業主簽訂的臨時合約,會明確規定「樓換樓券」只供業主本人在特設計劃中揀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