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的12人,就定罪或判刑提出上訴,早上在上訴庭被駁回。被告監禁刑期維持在4年5個月至7年9個月。
法庭指,定罪被告舉行初選,旨在迫使行政長官辭職、癱瘓政府運作及強迫中央人民政府宣佈結束一國兩制政策,而相關謀劃是嚴重干擾、阻撓、破壞、甚至顛覆香港特區憲制秩序的手段,形容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屬於港區國安法所指的非法行為。
法庭認為,行政及立法機關必須互動和配合,立法會審核和通過財政預算,是履行職能,又指立法會並非國家立法機關,立法會的角色及職權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授予;而議員行使公職職權時,不得違反基本法及立法會誓言下,必須維護香港特區憲制秩序的憲制責任。
法庭又指,被告提出「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考慮與預算案利弊無關的事項,是偏離立法會議員的核心職能;若藉審核財政預算,達到迫使行政長官辭職的目的,是有違立法會議員維護香港特區憲制秩序的責任。
至於被告爭辯法庭不應干涉立法會審核財政預算案的流程,法庭認為「不干預原則」不適用於今次案件。
劉偉聰維持無罪
另外,律政司就劉偉聰無罪裁決提出上訴,亦被上訴庭駁回。法庭接納劉偉聰並無親自簽署「墨落無悔」聲明,他亦無公開或直接提倡五大訴求,及綑綁式否決財政預算案,裁定他純粹希望得到認受性而參與初選 。
劉偉聰離開法院時指多謝關心,認為律政司是法治的守護者。連同律政司無上訴的李予信,案件維持2人無罪,45人罪成。多名罪成服刑完畢的被告,都有出庭旁聽,包括岑敖暉及梁晃維等。
政府:律政司研究是否就劉聰偉無罪提上訴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違宗案件鐵證如山,犯罪情節嚴重,被定罪人士罪有應得。上訴法庭駁回有關的定罪和判刑上訴正好說明,任何人想要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最終都必須依法受到懲治。至於維持原審法院因證據不足,未能肯定劉偉聰有參與串謀罪行的裁決,律政司將審慎研讀判詞,並研究是否提出上訴。
案件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和彭寶琴審理,由於彭寶琴提前退休,今日無出庭。
上訴的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何啟明、黃碧雲、黃子悅、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及余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