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購宏福苑業權的計劃,未有納入未受火災波及的宏志閣。政府日前指宏志閣居民最快3、4個月後可返回單位,但有居民在私人市場簽「死約」租住其他單位。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若居民在年中仍然未能返回單位,政府會繼續發放第二期租金補貼,金額足以應付年尾前的租金,其間居民若提前搬回宏志閣單位,亦不需退還補貼。
至於有意見提出,堅持原址重建的居民可以搬入宏志閣。黃偉綸表示,情況有好多假設,但若宏志閣單位長期存在,業主可以出售或出租,是市場行為,政府亦樂意考慮協調
不會稱拒絕收購的宏福苑居民為「釘子戶」
黃偉綸表示,宏福苑長遠安置方案夠快、人性化及「有得揀」,但明白不是每個居民都接受收購方案,政府解說隊會接觸業主了解意願。
黃偉綸在電台節目表示,若有居民不接受收購,政府尊重決定,不會揣測背後動機,亦不會稱他們為「釘子戶」,但強調目前無有效市場機制處理買賣,而政府方案不能無了期等待,政府長遠會研究立法手段強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