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過去3年共接獲1362宗涉及殘酷對待動物的舉報個案,但只對82宗個案提出檢控,累計71人被定罪。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特別提到涉及路邊發現毒餌,以及動物因進食毒餌死亡的個案,指由於大多數沒有目擊證人,執法人員在搜集證據及舉證方面遇到較大困難。
他又指,漁護署去年收到的舉報個案,逾九成經調查後證實只屬滋擾等其他情況,包括動物經常發出叫聲或住所發出異味,令舉報人士誤以為動物受殘酷對待。另有部分涉及疏忽照顧動物,例如沒有提供足夠活動空間,當局已向動物主人作口頭勸諭及改善建議,並繼續就確保滿足動物福利需要的「謹慎責任」立法,收集各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