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根據《借款條例》,向立法會預告會提交決議案,將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下的「基礎建設債券計劃」,及「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合共借款上限,由5000億元提高至9000億元。政府指,會視乎立法程序,將於下月1日在立法會動議決議案,期望新借款上限盡快生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因應政府加快推進北部都會區建設,和其他與經濟民生相關的工務工程,需要提高借款上限,擴大為工務工程項目提供融資的能力。他強調,發行政府債券是公共財政管理工具之一,發債支持基建發展是國際普遍做法,政府有需要發行更多較長期的債券,讓現金流年期,與工務工程項目的資金需要更匹配;而提高借款上限,並增發更多較長年期的債券,能增加發行債券淨所得。
許正宇指,政府計劃在2026至31年度期間,每年發行約1600億元至2200億元債券;債務與本地生產總值的比率,將升至19.9%,但仍遠低於大部分先進經濟體,屬於非常穩健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