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去年收到155宗有關24小時健身中心的投訴,按年升逾85%,數目為歷年最多,本年首兩個月接獲近50宗投訴,較去年同期多30宗。自2023年以來累計有354宗投訴,消委會總幹事沈朝暉表示,當中近四成投訴涉及更改及終止合約,例如有健身室延遲開張,消費者無法取消已購買的會籍;另外有三成半投訴涉及銷售手法,其他投訴涉及服務質素、消費爭議等。
消委會就11間24小時健身室的調查發現,有健身室提供「1個月會籍」,實際上卻要求消費者至少參加2個完整月份;亦有健身室提供「每4星期收費」的方案,意味著一年收費13次,而按月收費則為12次,消委會呼籲消費者留意全年實際支出。
消委會又指,有10間健身室容許購買較長會籍的消費者,在遇上特別情況而無法使用健身室時暫停會籍,不過涉及的手續費、申請條件及最長暫停期限不同,有健身室只接受懷孕、患病或公幹等特殊情況,並須提交證明;亦有健身室可按月或按次支付手續費後,便毋須提供理由或證明,凍結會籍1至3個月。
沈朝暉指,合約上相關條款的字體較小,認為情況不理想,呼籲希望健身室確保客人清楚知悉收費。
消委會提醒健身室適度收集個人資料
消委會在調查中又發現,有2間在免費體驗期間要求消費者把身分證明文件交給前台保管,8間要求消費者在試玩時登記部分個人資料;而在正式開設會籍時,有10間要求提交身分證號碼,其中有2間會掃描或拍攝身分證,以助自動填寫資料。另外,有9間健身室以人臉識別作為主要入場方式,需收集面部影像。
沈朝暉指,健身中心收集客戶出生日期、身分證首4個數字就已足夠,認為健身中心要求消費者把身分證明文件交給前台保管,以及掃描或拍攝身分證的安排不恰當。沈朝暉提醒健身中心,收集客戶個人資料時要適度,及須防止資料外洩,確保符合《私隱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