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立法會提交北部都會區專屬法例的文件,並展開諮詢,爭取今年內通過。
局方文件指,法例將由主體法例設定主線框架,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按需要指明的6大範疇,訂立附屬法例。6個政策範疇,包括簡化城市規劃程序、加快支付被收回土地的補償;便利採用創新的建築技術安排;簡化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證的程序及要求;便利及管理跨境要素流動;以及就指定地區成立法定公司。
局方解釋,北都發展橫跨10至20年,政府需因應經濟和社會的變化,調整措施,因此法例不會鉅細無遺。政府計劃今年中向立法會提交主體法例時,一併提交首批附屬法例草稿,其他附屬法例,會成熟一項推一項,或有需要時提交。
專屬法例簡化城規程序 加快發放收地補償
簡化城市規劃程序方面,如政府或其他人士,想改變北都某幅土地的法定規劃用途,或發展參數要求,可透過提出規劃許可申請,不需要提交修訂圖則申請,城規會處理時間將由9個月縮短至2個月。局方強調,簡化安排只適用於非保育地帶,不適用於自然保育區、郊野公園、綠化地帶等。局方解釋,由於北都仍在發展,基建容量充足,有空間簡化程序。
收地方面,為加快發放收地補償,局方建議就補償個案轉交土地審裁處,裁定須支付的補償額,設立六個月限期。局方又建議,如須收回的私人土地是以祖堂名義持有,而相關祖堂的註冊司理並無出缺,毋須獲祖堂的全體成員一致同意,仍可獲發補償。當局解釋,現時只要有祖堂成員反對,地政總署不能向註冊司理發放補償,令政府多年來有不少補償未能發放,更要支付利息。
擬設「白名單」模式規管河套園區人員
法例建議便利及管理跨境要素流動,先為河套香港園區的人員流訂立附屬法例,連接河套合作區港深兩個園區的人員流動,目前構思以「白名單」模式,規管出入境人員。法例又建議,賦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未來有需要時可通過將來訂立的附屬法例,成立法定公司。
簡化建築噪音許可證申請 便利採用創新技術
局方又建議簡化指定地區或項目申請建築噪音許可的程序,項目可按實際環境,例如與民居的距離,訂立及落實噪音緩解措施,令項目可靈活調配不同機動設備、數量及使用時間,配合施工需要。局方指,是考慮到北都一些以「產業主導」的新發展區,例如洪水橋、新田科技城,仍未有大規模居住人口入伙。
附屬法例亦會便利工程採用創新建築技術,建議日後若發展項目,有意應用創新技術和新式建築材料,無須證明情況特殊,屋宇署亦可按「質素為本」的機制批准。
附屬法例預留49日審議期限
發展局指,為預留足夠時間審議附屬法例,政府會預留不少於法定規定的49日審議期限,讓議員審議,不會採用法例刊憲當天生效的安排。
北都範圍按元朗北區作基本依據
政府建議按元朗區及北區區議會的區域界線,作為北部都會區範圍的基本依據。為處理北都範圍日後可能出現變更的情況,政府亦建議賦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日後可修訂北都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