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臨時撥款決議案,讓政府在4月1日新財政年度開始至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實施前的一段時間,繼續獲得所需資源以提供各項服務。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為確保在新財政年度開始時,政府不會因缺乏資源而要停止提供教育、社會福利、醫療衛生、保安等與市民息息相關的公共服務,有必要提出有關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