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因應宏福苑火災,計劃修訂法例,將現時只因個別地盤火警風險而禁止吸煙的安排,改為在所有地盤全面禁煙。當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將建築地盤指定為《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的法定禁煙區,違例者將被定額罰款3000元。

勞工處亦會修訂《建築地盤(安全)規例》,說明負責管理地盤的承建商,須採取所有合理步驟,確保沒有人在地盤內吸用或攜帶燃點的指明吸煙產品,承建商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40萬元。勞工處亦將專責所有涉及地盤吸煙罪行的執法工作。

勞工處又指,現行禁止吸煙區只包括地盤的室內區域,不包括建築物外牆工程等地盤室外區域,處方會將「建築地盤」納入指定禁止吸煙區,令禁煙條款適用於建築地盤所有區域。

勞工處預計今年中將修例建議提交立法會審議,處方同時會與建築業界和持份者緊密連繫,共同落實執法和管理工作;勞工處亦會與衞生署及基層醫療署合作,推動建築業無煙文化,並協助有需要的人士戒煙。

業界:3000元定額罰款 有足夠阻嚇力

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思傑表示,樂見處方接納工會意見,未有將地盤吸煙的最高罰則,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訂至15萬元,認為現時3000元的定額罰款較易執行,而且對工人已有足夠的阻嚇力。

對於處方建議規管承建商,須確保沒有人在地盤吸食或攜帶吸煙產品。周思傑指,在宏福苑大火後,勞工處已在部分地盤執行措施,不容許工友帶香煙進入地盤,部分地盤亦有「家規」,一旦違反會罰款甚至解僱。但他指,相關最高罰則高達40萬元,承建商關注執法界線,如何界定未有採取足夠措施,認為處方需加強宣傳,前線人員亦要有清晰執法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