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中,12名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的被告,早前遭上訴庭駁回定罪或判刑上訴。各方提出終極上訴期限日前屆滿。終審法院網站顯示,黃碧雲、鄒家成及林卓廷等10人已申請終極上訴許可。
本案45名罪成被告,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上訴庭駁回12名被告的上訴時指,定罪被告舉行初選,旨在迫使行政長官辭職、癱瘓政府運作及強迫中央人民政府宣佈結束「一國兩制」政策,是嚴重干擾、阻撓、破壞、甚至顛覆香港特區憲制秩序的手段,屬於港區國安法所指的非法行為;至於被告提出「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法庭指是偏離立法會議員的核心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