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討論由選委界陳凱欣提出,改革醫委會投訴處理及紀律研訊機制的無約束力議案。陳凱欣指,過去30年醫委會改革一講再講,但改革效果不似預期,投訴處理機制仍有不少不足。即使牽涉人命個案,醫委會都不會提示投訴人須提供的資料;而投訴過程進展猶如黑洞,過程中投訴人只能空等;加上絕大部分裁決,即使判處醫生除牌,只會緩刑執行,如果投訴人不滿,唯一上訴方法只可申請司法覆核,門檻相當高。

醫務衛生局長盧寵茂回應指,局方正全速推進醫委會改革的立法修訂建議,預計在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草案。他指,醫委會職能高度專業,須有醫生委員參與,如要改革醫委會組成,要確保不會對執行職能有影響。

他又指,醫委會申訴是「準司法」程序,必須合乎程序公義,加快處理申訴速度對各方重要,但醫委會必須依法辦事,保障各方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