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繼續舉行首輪第四場聽證會,傳召兩名工友作供,其中外牆清潔工人黃足蓮,事發時與另一名工友姚順友正在宏昌閣27樓3至4號單位外牆棚架清洗外牆,其後爬上天台逃生,於翌日被消防救出。

她指,同月17日起於宏昌閣棚架工作,而於14及15日曾出席約一小時安全課堂,內容圍繞安全知識,例如提醒工友在棚架工作時要配戴安全帶及帽,不要吸煙,但沒有提及發生火災的應變方法,而管工「賴總」曾提及後樓梯「生口」用作出入,開工後只見過管工一次,交代工作範圍,管工其後未有巡查。

她又指,由於需要洗牆,宏昌閣1至3號單位已拆走封窗發泡膠,事發時聽到地下有人叫「火燭」,聞到輕微燒膠味,沿棚架爬到天台後,由於防煙門內樓梯佈滿濃煙,未能離開。

 

另一名工友姚順友獲聘於「海德營造」,聽證會上被問到安全課上,有否提及發生火警需要留意的事項、吸煙及「生口」相關事項,均表示「無咩提過」。又指安全課上曾提及發生火災後的集合點,回應是否配備消防設備時則指沒有,天台亦未見到有滅火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