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公布大埔宏福苑7座居民上樓執拾物品安排,其中宏新閣居民最快在下月20日可返回單位。有居民從「一戶一社工」收到上樓《須知及守則》、問卷及《陪同者須知》。
《須知及守則》提到由於居民只能行樓梯,大廈無水供應,亦有腐爛物品等,不建議長者、孕婦、兒童、行動不便或健康狀況欠佳,特別是患有心臟病或呼吸系統疾病人士上樓。而每名上樓的居民須佩戴掛牌,及在警員或民安隊人員陪同下上樓,期間須佩戴安全帽、口罩和防刮手套。此外,亦要求居民上樓期間,不得進入他人單位,不可在未經同意拍攝其他單位和在場者;上樓期間避免進食,不可生火和用手提風扇;不得用單位內的洗手間,及避免打開單位雪櫃。
問卷由社署準備,建議居民在重返單位前填寫,評估健康及心理狀況是否適合親身返回。當中問及居民是否有心理準備面對現場的損毀情況,例如焦黑的牆壁、家具或異味,如果預期出現強烈情緒反應,建議居民考慮不返回,或以照片了解現場情況。問卷亦提及單位內是否有必須親自處理、具不可替代價值的物品;是否有親友陪同前往;居民或同行親友是否患有呼吸系統疾病或其他慢性疾病等。
社署:火災逃生者或家屬不返回單位是相對安全做法
其中,由社署撰寫的《陪同者須知》指出,居民返回單位時,可能會接觸到單位內損毀、變形或焦黑的物件,引發情緒,強調是正常反應;建議居民留意自身身體狀態及心情,再衡量是否適合陪同或代替親友返回單位。
社署的臨床心理學家透過短片,指出對曾經逃生或痛失至親的家屬而言,重返單位可能是痛苦和沉重,選擇不返回單位,是相對安全和穩妥的做法,建議災民可委託親友代理執拾物件,或請親友幫忙拍攝單位情況,避免直接面對心理衝擊。如果居民決定返回單位,最好有親友陪伴,或透過一戶一社工安排專業的心理評估了解自己是否適合返回單位。
心理學家又建議,居民離開單位前,可預留時間與單位告別,至於部分無法帶走的物件,可考慮拍下照片作為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