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因應宏福苑火災,將修例所有地盤全面禁煙,違者罰款3000元,承建商如無採取所有合理步驟確保無人在地盤內吸煙,最高可罰款40萬元,預計年中將修例建議提交立法會審議。 
 
多名議員在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支持修例。民建聯張培剛關注,承建商採取「合理步驟」的具體標準。勞工處處長許澤森回應指,法例無法仔細列明細節,但業界已有方向,正陸續執行禁煙手段,包括在地盤內貼上充足標語、入口處擺放儲物櫃、不許工人攜帶打火機及煙草進入地盤,加強巡視隱蔽、工人聚集吸煙的地點,在地盤範圍外建議吸煙地點,亦可於高風險位置安裝鏡頭。他強調,若承建商已實施應有管理責任,處方執法時會適當處理,修例並非要求地盤管理人員百分百保證地盤內無人吸煙,而是須證明已執行合理措施。
 
許澤森又指,承建商及分判商正就地盤禁煙合理措施,設業內「良好指引」,能協助處方釐定執法標準及門檻,處方執法上會小心處理。
 
勞工處相信修例有助全面檢控 不打算在地盤內設吸煙區
 
選委界陳仲尼關注宏福苑火災前,勞工處多次巡查但未有發現工人吸煙,處方如何改善執法成效。許澤森指,現有規例下,即使有間接證據,例如相片證明工人在地盤內吸煙,亦不構成違法行為,處方只能按安全風險,敦促承建商做好防火工作,相信修例後能全面檢控地盤吸煙行為。 正探討以科技協助執法巡查,包括以無人機巡查地盤,並探討在無人機配備紅外線熱感應鏡頭等。
 
勞聯周小松關注,會否強制個別地盤設置吸煙區,避免工友匿藏於地盤內吸煙,許澤森認為,個別大規模地盤設吸煙區,但措施意味工人攜帶打火機及煙進入地盤,如遺留煙頭於地盤內,難以分辨管理者責任,增加執法難度,因此不打算劃定吸煙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