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在中環展城館舉行首輪第6場聽證會,上午繼續由宏福苑消防裝置承辦商「宏泰消防工程」董事及工程師鍾傑文作供。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在會上展示宏仁閣的水缸年檢核對表,顯示水缸的存水量及注水能力一欄都填了「否」,但相應樓宇的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就沒有在損壞事項提到相關問題。
鍾傑文指,年檢核對表的範本由另一名同事撰寫,並由他簽名,認為水缸年檢核對表中「可能填錯」,他也不知道電工黃健華為何如此填寫,亦沒有留意到,指實際情況應以證書為準。鍾傑文又指,除了證書,都會要求員工拍攝損壞部分,但見不到水缸有問題。
鍾傑文又指,在火災前一周的11月19日,收到另一名下屬指,電工李俊賢發現消防泵及總電掣被關上,他當時指示李俊賢繼續進行相關工程。李澍桓問到,鍾傑文當時發現上水泵及總電掣被關關,為何仍決定在更換工程後不進行測試,鍾傑文指,是一般做法,由於宏泰需要在完工後14日內發出證書,但有另一承辨商申請了消防設備關閉通知書文件,關閉了相關設備,因此需等待撤銷關閉通知書後,才能進行完工測試。
被問到是否認為宏泰做了更換工程後,沒有進行測試,宏泰需要負很大責任,鍾傑文表明不同意,指宏泰更換設備後,只會改善消防系統,只是未有發出完工證書。
宏泰董事:曾就水缸沒水詢問物管公司 對方指文件不在手
鍾傑文供稱,10月17日曾詢問物管公司「置邦興業」鄭小姐,有關消防水缸沒水的情況。他引述對方指,相關系統已向消防處提交消防設備關閉通知書,因此他當時提出要求,當相關工程完工後,要向他提交關閉通知書完工部分的文件,鄭小姐當時指文件不在手,要再尋找。
置邦代表大律師許偉強在會上質疑,鍾傑文在向警方或委員會提交的口供,都沒提過當日的詢問;又質疑如果他知道消防泵總電掣被關閉,宏泰亦未完成測試,是否應就不理想地方給予意見。鍾傑文指,由於已有另一承辦商正進行工程,而行內根深蒂固的做法是「不要教人做事」,又形容與物管公司是賓主關係,他向物管公司詢問情況「已經多事了」。
許偉強之後詢問,大火發生後,鍾傑文曾與置邦工程主任林文欣通話,關注鍾傑文是否當日才首次問及置邦有否提關閉通知書,以及鍾傑文是否希望研究自己有沒有責任。鍾傑文否認,指當日每位香港人都不開心,他並非擔心自己的責任,強調消防總掣並非由宏泰關閉,反而擔心物管公司有否跟程序。
物管公司文員:不知消防缸放水工作內容
宏福苑物管公司「置邦興業」文員駱倩盈下午作供。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在會上展示一張由駱倩盈簽發的工作單,內容要求2名物管公司的工人,協助宏福苑大維修承建商宏業,在宏道閣為消防缸放水。
駱倩盈表示,宏業在工程會上提出,希望2名師傅幫忙,她知道工作涉及為消防缸放水,但沒有問及實際工作內容,她的工作範圍亦不包括考慮是否做相關工作。
物管文員:不熟悉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文件
杜淦堃又展示置邦電工羅國瑞的證供,提到收到工作單後,曾向駱倩盈查詢,指需要有相關牌照,才能處理消防水缸;羅國瑞在證供中引述駱倩盈指,由於他是電工,相關要求由宏業提出,他需要陪同宏業工作人員,協助將水缸放水。駱倩盈就表明,肯定與羅國瑞間沒有相關對話,又指如羅國瑞有疑問,應詢問宏業、工程顧問「鴻毅」,或置邦工程主任林文欣。
駱倩盈又指,知道宏福苑的消防栓及喉轆關閉達4個月,亦知道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工程」向消防處提交「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但她不熟悉相關文件,只會留意通知書上的日期,如過期會追問宏業,亦表示沒有要求她做,指「你當我多事」。
聽證會下午4時許結束,明日再續,將由駱倩盈及置邦其他員工繼續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