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在中環展城館舉行首輪第6場聽證會,上午繼續由宏福苑消防裝置承辦商「宏泰消防工程」董事及工程師鍾傑文作供。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在會上展示宏仁閣的水缸年檢核對表,顯示水缸的存水量及注水能力一欄都填了「否」,但相應樓宇的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就沒有在損壞事項提到相關問題。
鍾傑文指,年檢核對表的範本由另一名同事撰寫,並由他簽名,認為水缸年檢核對表中「可能填錯」,他也不知道電工黃健華為何如此填寫,亦沒有留意到,指實際情況應以證書為準。鍾傑文又指,除了證書,都會要求員工拍攝損壞部分,但見不到水缸有問題。
鍾傑文又指,在火災前一周的11月19日,收到另一名下屬指,電工李俊賢發現消防泵及總電掣被關上,他當時指示李俊賢繼續進行相關工程。李澍桓問到,鍾傑文當時發現上水泵及總電掣被關關,為何仍決定在更換工程後不進行測試,鍾傑文指,是一般做法,由於宏泰需要在完工後14日內發出證書,但有另一承辨商申請了消防設備關閉通知書文件,關閉了相關設備,因此需等待撤銷關閉通知書後,才能進行完工測試。
被問到是否認為宏泰做了更換工程後,沒有進行測試,宏泰需要負很大責任,鍾傑文表明不同意,指宏泰更換設備後,只會改善消防系統,只是未有發出完工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