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布《醫護提供者及醫護專業人員注意事項》資料單張,協助醫護在使用醫健通處理病人個人資料時,更全面理解並遵從私隱條例的要求,包括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資料的準確性和保安等方面的相關規定。
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醫健通儲存的病人健康紀錄屬個人資料,醫護必須遵從《私隱條例》的相關規定審慎處理,以保障病人的個人資料私隱。
公署建議,病人參與醫健通前,應該細閱相關聲明,醫護不應在未獲病人的同意下使用病人的個人資料,包括擅自將病人健康紀錄上載至社交媒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