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就醫護人員使用「醫健通」發布資料單張,闡述醫護機構及人員,使用「醫健通」處理病人個人資料時須注意的事項,及良好行事方式。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醫健通」越來越普及,今年起分享資料的範圍亦擴大,營養師、言語治療師、心理學家等,都可獲閱覽病人資料的權限;從保障私隱角度而言,病歷屬敏感個人資料,因此是時候發布單張,協助醫護人員和醫療機構,更了解《私隱條例》要求,並確保查閱「醫健通」資料時,符合條例規定。
私隱公署今年首2月 接5宗「醫健通」投訴
鍾麗玲在電台節目指,私隱專員公署去年接獲16宗有關使用「醫健通」的投訴,和10宗查詢;而單在今年1至2月,投訴個案就已經有5宗。她說,其中一類主要投訴,涉及醫護人員未經病人同意下,錯誤開通「醫健通」帳戶;另一類則牽涉未經同意查閱病歷,反映個別醫護對保障私隱的意識不足。
她舉例說,有醫護人員處理投訴個案時,再次檢視病人病歷,強調做法與「醫健通」收集病人資料的目的不同;亦有醫護取覽其他病人的資料,甚至將病人的醫療紀錄上載至社交媒體,這些情況都可能違反《私隱條例》。
至於資料單張提出,醫護人員不可直接速銷「醫健通」紀錄,鍾麗玲表示,以往確實有個案反映,有醫生離開原本任職的診所,或者開設新診所後,不當地查閱和取覽病人資料,有違條例規定。另外,她關注「醫健通」個人資料準確性的問題,指曾有從未照X光的病人,資料夾內儲有其他病人的X光片。
林哲玄:資料單張有提醒作用 惟並非新鮮事
醫療衛生界立法會議員林哲玄相信,大部分醫護都已經理解並熟悉程序,雖然單張有提醒作用,但內容並非新鮮事,似乎不是很多有幫助的資料,亦未有觸及現時未解決的問題。
他關注,保險界人士取覽病人病歷的問題,指現時「醫健通」使用條款列明,要由病人本人申請,才可看到相關個人資料,不能由保險公司代為申請;但部分個案反映,保險公司可直接向醫管局索取病人資料,建議私隱專員公署討論和處理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