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由於非法燃油轉注活動對公眾安全構成的風險日趨嚴重,政府正積極檢視相關消防法例,以全面加強規管制度,包括研究提高相關罪行的罰則、增加消防處在拘捕和檢取涉案車輛等方面的執法權力,以及研究購買非法燃油的法律責任問題,務求更有效打擊非法燃油轉注活動。

鄧炳強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表示,截至今年2月,消防處及海關接獲378宗非法燃油轉注活動投訴,巡查349次,撿獲20萬公升非法燃油,並提出76宗檢控,其中14人被定罪,罰款額由2000元至1.5萬元、監禁7日至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