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即日起重啓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僭建物申報計劃,申報期至明年3月31日為止,為期一年。

署方表示,如業主已成功參與2012年推行的申報計劃,無須重新申報,但必須遵從規定,為已申報僭建物每5年進行安全檢驗,並向屋宇署提交安全證明及行政費。署方不會即時取締已申報個案,除非結構變得有明顯危險,目前會優先處理「首輪取締目標」,即風險較高而性質較嚴重的僭建物,處理完成後,就將對申報期屆滿後未申報的僭建物優先執法。至於已申報個案,屋宇署會在較後階段按風險及實際情況,制訂執法計劃。

申報計劃適用於2011年6月28日前已建成、風險較低或違例情況較不嚴重而並非「首輪取締目標」的僭建物,例如由村屋外牆伸建的廣告招牌、圍封不超過50%的天台面積等,並須為已申報的僭建物每5年安排1次安全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