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在中環展城館舉行第13場聽證會,4名宏福苑居民,及2名屋苑外牆維修外判商人員將作供。

居民:宏業曾換新棚網 並指持合規格證書

上午作供的宏泰閣19樓居民李俊豪指,大維修工程開始前,居民曾向法團反映意見,但很多次都無法召開業主大會。他說,母親曾就大維修事宜,親自詢問廉政公署,及民政事務總署,對方都按條例要求,請居民自行聯絡法團主席。

李俊豪供稱,曾目睹承建商「宏業」的工人在籃球場吸煙;又指去年颱風後,母親及其他居民曾向「宏業」反映棚網破爛,後來「宏業」更換新棚網,並聲稱持合規格證書。

家人當日曾報警 質疑為何火警鐘沒響

李俊豪的母親、哥哥、15個月大姪女,及家傭,均於大火中罹難。他憶述,當日知道發生火警後約1小時趕到屋苑外圍,當時母親已報警求助,質問為何火警鐘沒響,亦沒有消防車鳴笛聲。母親當時安慰他,指「消防員會搞掂」,請他放心。他其後每15分鐘與母親通話一次,而家中已斷水、斷電。

李俊豪又憶述,當晚約8時有消防來電,指將會上樓救援,請他哥哥留意電話。其後他與大嫂多次向現場警員和消防員求助,對方指已8次接獲單位內的人士求助,並再次協助家屬請求救援。李俊豪之後隱若聽到通話中,有人回應指「14樓真係攻唔到,好大火」。

李俊豪在會上質疑,若大廈沒進行大維修或「天價工程」,或者政府部門有認真回應居民訴求,就能避免火災。他期望委員會還原真相,形容家屬的「憤怒、痛、不甘心」,是代表逝者轉達未能說的話。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回應時一度哽咽,指會盡力找出和還原真相。

防煙門半掩 旁邊有建築物料

另一名作供的宏泰閣居民馮堯,母親同樣在大火中喪命。他供稱,得知火警後趕到現場,已無法聯絡母親,指當時幾幢大廈起火快,加上有棚架跌落,消防員無法走近,只能在旁邊射水。

馮堯憶述,宏泰閣28至31樓有部分防煙門經常打開,呈半掩狀態,亦有部分損壞,或者有建築物料擺放在旁邊,阻塞後樓梯。他曾就此向物管公司「置邦」物業經理黎永利反映,要求對方記錄,但情況未曾改善。

再有居民指控前法團顧問黃碧嬌

馮堯作稱時,指控前法團顧問、大埔區議員黃碧嬌,指黃碧嬌曾在法團會議中,「帶同黨羽兇居民」,包括阻礙居民發言等。他又供稱,曾目睹有人在會議現場排隊領取授權票,亦曾有人致電他,要求他投票給「宏業」,質疑相關人士與黃碧嬌一伙。

宏志閣居民戴自文,在聽證會作供後向傳媒表示,前法團顧問、大埔區議員黃碧嬌,曾在屋苑範圍擺設攤位,協助居民申領市建局資助,同場亦有人要求居民,就討論推翻前法團的業主大會,填寫授權票。他又說,在業主大會前,知道母親已簽署授權票,於是在會議當中到場,希望取回授權票,但遭拒絕和刁難,最終擾攘半小時後才成功取回。

戴自文質疑黃碧嬌,以區議員身份,利用長者怕事的心態,獲取授權票,批評做法荒謬;又指若黃碧嬌認為自己做法沒問題,應親身到聽證會作證。

宏業疑曾指不夠錢分階段維修

另外,戴自文談到,他曾向「宏業」董事候華建提出,要求分階段進行大維修工程,以免拆除冷氣機並封窗1年,但候華建回應指不夠錢。

至於法團主席徐滿柑曾召開「工程監測組」,戴自文指,他曾向徐滿柑口頭提及大維修工程不妥之處,要求對方當選後終止工程合約,並另覓承建商,但對方當選後不理會居民意見,令居民氣餒。

遺屬:前法團要求盡快完工 故一次過圍封8幢樓

遺屬李國鴻供稱,前年10月曾致電消防處投訴火警危險熱線,查詢以發泡膠封窗是否犯法,對方回覆指「要查」,並於約兩周後回電,指當時法例並沒禁止在窗戶貼物品。

李國鴻的母親,及兩名照顧母親的外傭,均於火災中罹難。他指火災前,曾於半年內,持續旁聽宏福苑法團、「宏業」及工程顧問「鴻毅」,每逢周六召開的工程會議。他說,「宏業」與居民一度達成共識,分兩次進行大維修,每次4幢樓,但「宏業」其後指,前法團主席鄧國權要求盡快完成工程,因此最終決定一次過在8幢樓搭建棚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