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宏福苑居民再向政府發信,要求政府協調管理人合安召開特別業主大會,又促請當局公開驗樓報告。房屋局回覆查詢時重申,7座受災樓宇難以有合乎成本效益的方法復修,相信受災樓宇最終需要被拆卸。
局方指,當局的結構工程團隊及香港大學專家在火災後,已在7座受災樓宇具代表性位置,採集混凝土及鋼筋樣本測試,結果顯示部分單位受損嚴重,但整體結構並無即時倒塌風險。局方指出7座樓宇經大火長時間高溫加熱,再受滅火用水快速冷卻,令到混凝土結構出現很多微細裂痕,影響樓宇的長遠維修保養及結構安全,更容易形成混凝土剝落;大樓內的電線、喉管及升降機都受一定程度破壞,令樓宇長期保養維修風險變得非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