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指,漁護署打擊殘虐動物的調查工作有欠成效。漁農自然護理署助理署長葉彥指,漁護署收到有關殘酷對待動物的投訴後,會派員到場了解,包括查看環境及狗吠聲等,亦會詢問保安員等。她指,人員有機會在首次到場時,未能接觸到涉事人士和動物,在人手可行的情況下,再安排多次到訪,並嘗試在不同時段和涉事人士聯絡。

葉彥在本台節目指,若涉事人士否認殘酷對待動物行為,或署方人員未能入屋調查,便會根據初步收集的資料作風險評估,並根據經驗,判斷個案會否牽涉殘酷對待動物。她指,漁護署現時積極跟進申訴專員公署的建議,會加強同警方合作,討論在什麼情況下能馬上動員,或以聯合行動方式,必要時進入單位查看。她又強調,署方和警方的協作機制已有10多年歷史,不論是警方或漁護署收到投訴都會跟進。

會應用科技作非法狩獵活動巡查

葉彥指,漁護署會就非法狩獵活動進行巡查,並到投訴黑點巡邏,整體個案不是太多,但仍有較嚴重個案,署方會檢視巡查機制,加強情報收集,多應用科技,如紅外線相機和閉路電視等作偵查,若有發現狩獵器具,會立即移除。
 
她指,現行的非法管有狩獵器具條例,目的是保護本地野生動物,若相關器具導致市民或動物受傷,會由其他罰則較重的法例將相關人士定罪,當局亦會適時檢視相關罰則。

毛守:漁護署未有繼續追查導致無法跟進寵物被遺棄個案

毛守救援負責人Kent指,日常工作亦遇過不合作的主人,亦有人棄養,當中不少「流浪狗」都有植入晶片,但由於晶片以電話號碼登記,若主人更換號碼便無法聯繫,加上有登記人不配合漁護署調查,所以個案通常不了了知,最後由義工接手。他認為,過往不少個案都因漁護署未有繼續追查,而無法轉介警方跟進;又指組織每次向警方或漁護求助時,雙方都稱要向對方徵詢意見,令情況膠着。
 
他指,10宗流浪狗個案中,至少有6宗無法聯絡主人,最終要更改主人登記形式處理,以臨時暫托人方式,轉換動物的擁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