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第16場聽證會,其中一個焦點落於棚網阻燃效能上。會上揭示,勞工處於2024年7月,要求承建商「宏業」提供棚網阻燃證書及送貨單,證書上註明是當年1月8日、由相關檢測中心簽發,送樣及生產日期為1月5日,亦列明棚網是「合格品」;而去年「宏業」於颱風後更換新一批棚網,亦交出同一張證書。
在會上作供的勞工處時任分區職業安全主任林秀青供稱,收到「宏業」提交的報告時,只著眼於測試結果,承認沒有比對兩張證書,亦都未有留意是同一張證書。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詢問,「是否做事不要太馬虎,就會發覺」,林秀青表示同意。她其後再解釋,指自己沒專業知識定奪棚網是否合格,不會採樣及測試,亦沒嘗試向其他政府部門了解何謂「具備阻燃效能」。
勞工處主任回覆居民查詢:宏福苑棚網火災風險相對低
會上指出,林秀青於2024年10月初回覆宏福苑居民查詢時,曾表示當時安全條例沒涵蓋棚網阻燃標準,又聲稱宏福苑棚網發生火災的風險相對低。李澍桓質疑,勞工處當時引用的第4版竹棚工作安全守則,已提及棚網需具阻燃效能,相隔半個月後生效的第5版守則,更列明相關阻燃標準。林秀青回應指,回覆查詢前已知悉處方將推出第5版守則,承認當時回覆可以更全面。
李澍桓再追問,當日回覆是否不正確,林秀清解釋,第4版守則只提及要具備阻燃效能,未有列明標準,她其後承認回覆內容有錯誤。
勞工處:只能相信承建商 難防有人處心積慮造假
勞工處高級分區職業安全主任李萬邦供稱,林秀清回覆居民查詢的翌日,處方再接獲投訴,指林秀青回覆不清晰和誤導,處方隨後已調查,並確認有改善空間。李萬邦又指,勞工處其後再回覆居民,指收到「宏業」的棚網阻燃證書,證明處方有監管,但他同意前線人員沒專業配備或知識,無法核實證書真偽。
至於在現身作供的勞工處人員當中,最高級的代表、總職業安全主任袁子諾則指,因應宏福苑大火,勞工處未來將檢視證書的檢測機構,是否屬屋宇署認可實驗室;若機構獲認可,就會接納檢測結果。李澍桓關注,處方會否考慮主動核實及恆常檢查,袁子諾回應指,對證書有懷疑,就會致電實驗室,又指相信相關實驗室發出的證書屬實。不過他強調,處方只能相信承建商,指如果有人處心積慮造假,仍難以防備,會轉交執法部門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