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在中環展城館舉行第17場聽證會,由4名消防處人員作供,包括負責消防安全的助理處長翁錦雄、大埔消防局前局長賀俊維、高級消防隊長伍永光,及副消防總長霍振明。

對於有指在走火樓梯開「生口」,是工程界慣常做法,翁錦雄表明不同意,指「做了31年,都沒留意過這情況」,但他同意這是很明顯及很大的漏洞,若消防處發現會轉介相關部門,形容是由於分工問題,要找最合適的部門處理。他又認同事件反映,部門之間溝通不理想,各部門對權責的演繹不同。

至於當時宏福苑是區內最大型的維修工程,賀俊維作供時承認,大埔消防局未有因此加強巡查,同意做法不理想。

前消防局長承認大火後 方按上司要求寫安全裝置備忘錄

消防處去年4月及5月,曾收到涉及宏福苑的4張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 ,分別由「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及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提交,顯示宏福苑正進行水缸維修工程。會上展出伍永光在去年大火發生後逾一個月,就宏福苑停用消防系統,撰寫消防安全裝置備忘錄。被問到為何在大火後才撰寫,伍永光指是上司要求,承認是因大火而寫的紀錄,記錄之前情況。

伍永光又指,承辦商通知要停用系統,消防前線需到場確認情况,並提供補救措施,但他本人未有到場參與檢查;而備忘錄指消防系統有「嚴重損壞」,要求進行補救措施,包括擺放滅火筒。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質疑,消防處將承建商所指的漏水,定義為「嚴重損壞」,但未有核實是否準確。伍永光回應指,會與管理公司溝通確認情況,但不會直接檢查消防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