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發現有內地人涉嫌在龍鼓洲對開水域,進行非法水面供氣潛捕,違反《漁業保護條例》,正展開調查。

署方人員凌晨0時左右,在現場發現一艘船隻載有打氣機,以及連接至水中的氣喉和魚槍,懷疑船上2名內地人使用未登記船隻,以水面供氣潛捕及魚槍非法捕魚,隨即截停船隻並調查,檢走一批捕魚工具。署方提醒,在本港水域使用船隻捕魚時,船隻必須為已登記的本地漁船,並按登記證明書列出的方法捕魚,違者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