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凌晨發稿澄清,指近日有關大量病人在公營醫療收費改革後未有取藥的說法並不符合事實,指一般而言,如果病人家中已儲存足夠數量藥物,例如長期服用的慢性疾病藥物,醫生會與病人商討,建議病人無須到藥劑部重覆領取藥物,避免囤積大量藥物,造成浪費。為求完整記錄,醫生仍然會在醫療紀錄中作出處方。根據現行記錄系統,這類處方紀錄亦會計算入未領取藥物的類別。

醫管局說,在今年第一季未領取藥物的藥單比率為2.4%,與去年全年2.2%大致相若。以今年首兩個月的未領取藥單紀錄為例,當中約72%源於醫生為求病歷完整而處方、但病人無需實際取藥的情況。醫管局強調,會確保不會有病人因為經濟原因而未能得到合適治療,這個重要原則不會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