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繼續舉行聽證會,由消防處處長楊恩健作供,是首次有政府部門首長在聽證會上作證。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繼續舉行聽證會,由消防處處長楊恩健作供。針對宏福苑維修工程的發泡膠或「生口」問題,楊恩健指,消防處及屋宇署有分工,各自用盡權力進行監管,其中阻燃物料應由屋宇署監管。他說消防處並非無法規管,但屋宇署就防火物料的考慮比消防處多,即使消防處作出規管,及後亦要與屋宇署商討是否合規。他又指,正與屋宇署商討,日後由哪個部門規管最好,稱消防處不介意規管,但部門間要訂好分工。

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法庭就2016年牛頭角迷你倉大火的司法覆核案件中,認同《消防條例》賦權消防處識別火警危險,亦不應將建築火警危險責任交給屋宇署。有份參與迷你倉大火的楊恩健解釋,當時迷你倉內間隔有問題,令每個倉熱得像火爐,但因沒有法例監管,因此消防處及屋宇署各自都有權力時,兩個部門是互補進行監管,形容並非「鐵板一塊」,各自監管主動及被動消防裝置。

楊恩健:有參考英國大火經驗作政策改變

杜淦堃又問到, 2017年英國「格倫費爾大樓」火災與宏福苑大火有很多相似的痛點,問到香港消防處有否從中汲取經驗。楊恩健說,香港消防處有針對英國大火獨立調查委員會提出的建議,作出政策改變,包括聯同屋宇署巡查,以了解香港是否有建築物的外牆,採用相似的易燃物料,並制訂緊急預案。消防處亦因應英國火災,推遲推行註冊工程師計劃,檢視漏洞,以及教育市民逃生時見到濃煙要返回家中,並帶備逃生三寶;在宏福苑大火中亦有透過電話,指示大樓內的居民封好門邊。

楊恩健又指,消防已經因應颱風「山竹」及「天鴿」期間,收到大量求助電話的問題,發展出支援中心,希望盡快有人接聽求助電話;而在宏福苑火警後,已從本周起增加30條線接聽999求助電話,未來兩個月會再增30條線。

消防擬強制承建商以電子方式 交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

楊恩健指,政府兩個月內會修例,強制要求承建商以電子方式,提交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亦會在修例前向商會發出通函,要求準時經電子提交證書,否則承辦商可能會面臨紀律聆訊。

楊恩健又指,日後會加強巡查曾被扣分的消防承辦商,亦會透過修例提高承辦商未有進行年檢,或提交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的刑罰,加重5至10倍,同時引入監禁式罰則,並列明物管公司亦需負責。他說,消防處會考慮每3至5年,增設消防設備承辦商的續牌制度,考慮承辦商曾否遭控告或扣分,避免讓表現較差的承辦商承接消防工程。

消防下月諮詢立法會 料年內完成修例

楊恩健供稱,修例亦會加條文,指明承辦商暫停消防設備時,要先經過處方審批,而非現行單純信任承辦商的通知,處方需詳細了解暫停設備是否必須,及有否替代設施,目標是堵塞不必要的申請,並要求承辦商在60日內完成工程,否則處方會發出「消防火警危險通知書」。消防處預料下月諮詢立法會,今年內完成修例。

對於有意見指,大部分涉及提交「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的工程都長於14日,令申請延期做法變成慣常,楊恩健指,要求每停用14日都要申請延期是必要,否則未能確保大廈消防裝置有承辦商跟進。

楊恩健:消防通訊中心系統 因「黑暴」推遲更新

會上關注警方999報案中心,接駁至消防通訊中心的線路樽頸問題。楊恩健供稱,處方早在2017年提出,第3代通訊系統已達極限,原定2022年落成第4代系統,但由於當時遇到「黑暴」及疫情,令承辦商運送推遲,強調已多度催促承辦商,現時系統已進入測試階段。

楊恩健指,警方及消防接報後重複詢問資料是溝通問題,會與警隊探討,在交接方面做得更好;又強調要小心研究如何應對重複報案問題,指如以人工智能篩選,可能會錯過部分個案、延遲救援時間。

承辦商若發現消防系統損壞 有責任通報消防處

代表消防承辦商「宏泰工程」的大律師林樂夫提出,消防處一直沒要求消防承辦商,監察負責同一個屋苑工程的另一消防承辦商。楊恩健回應指,承辦商若發現消防系統損壞,即使不知道另一承辦商的「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內容,都有責任向消防處通報。

代表屋苑物管公司「置邦物業」的大律師楊志聰,就在會上展示物監局在大火後發出的通函,要求物管公司須檢查消防裝置,但指他們沒資格檢查。楊恩健認為,物管公司應盡責,目測觀察儀表等裝置有否損壞,並盡快通知消防承辦商,形容物管公司如「行多一步」,就可以減低火警風險。

平均19分鐘內 處理30樓以上火警

獨立委員會委員陳健波則提出,香港有很多高層單位,認為消防處現有的雲梯車,在救援時有明顯不足,又關注天井垃圾堆積情況。

楊恩健指,宏福苑大火後已成立督導委員會,檢討高層滅火的指揮架構、救火策略,及如何應用新科技。他又指,現時消防平均可於19分鐘內,處理30樓以上的火警,比整體處理樓宇火警的24分鐘更快;消防將聯同民政事務署,及當區防火會加強教育,以地區力量處理天井垃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