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的法例已生效。衛生署控煙酒辦主任林民聰表示,截至昨日下午5點,控煙辦督察已巡查137次,並因應新規例發出4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他指,本港約4年前已禁止進口和售賣另類煙,社會上已沒合法途徑獲得相關產品,加上署方已進行大量宣傳工作,因此預期需作出票控的情況不會非常嚴重,而目前個案數字亦大致與預期相若。他又說,控煙辦稍後會繼續於全港各區,包括銅鑼灣和九龍灣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加強巡查。
至於控煙辦督察作出檢控時,需否將整個煙機拆開,林民聰在電台節目指,督察會取走煙油和煙支;若涉及一體式裝置,就要沒收整個煙機,作為證物或作進一步化驗。
需多管齊下 助煙民戒煙
被問到新法例會否令更多人轉食傳統煙,林民聰回應指,不少煙民同時吸食電子煙和傳統煙,因此不能靠單一措施控煙,除了加強規管,亦要多管齊下,同步協助煙民戒煙,才能達到長遠消除煙草禍害的目標。
他又批評有煙草商經常誤導公眾,令人誤以為電子煙和加熱煙的禍害不及傳統煙,轉用就等於已戒煙。他強調,電子煙同樣含有尼古丁等有容物質,無助「減害」或戒煙。